| 提取條件 |
職工在既有住宅中增設電梯。 |
提取時限及額度 |
在既有住宅中增設電梯的,在費用發(fā)票或分攤費用票據(jù)發(fā)出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或分次提取,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單獨增設電梯支付的費用或共同增設電梯的分攤費用。 |
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
1、身份證; 2、《不動產權證書》; 3、(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或(2)安裝電梯合同、安裝驗收報告; 4、增設電梯費用憑證(單獨安裝的,提供發(fā)票或收據(jù);共同安裝的,提供分攤費用佐證材料)。 |
其他補充材料 |
提取人為既有住宅產權人配偶的另須提供結婚證。 |
提取人為既有住宅產權人父母、子女的,須提供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
其他根據(jù)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