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
權屬屬于職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對自住住房進行翻建或加層。 |
提取時限及額度 |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核發(fā)之日起三年內可分次提取。 提取額度=建筑面積×工程造價參考指標價格。 |
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
1、身份證; 2、原《不動產權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新《不動產權證書》(銀行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須蓋章并提供查檔證明)。 如以該房屋辦理在建工程貸款的,提取額度=建筑面積×工程造價參考指標價格+貸款利息-已提取金額。 |
其他補充材料(提供原件) |
提取人為所建房屋產權人配偶的另須提供結婚證。 |
提取人為所建房屋產權人父母、子女的,須提供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
異地翻建自住住房另須提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房屋所在地的戶口簿或公積金繳存證明。 |
其他根據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