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
單位因合并、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繳存登記注銷。 |
辦理流程 |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到受托銀行→銀行審查后受理→中心或管理部審批 |
所需材料 |
1.《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注銷申請表》(表14);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單位合并、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合并、分立、撤銷、政策性破產或者解散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核準的注銷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4.其他根據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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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歸集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點。 |
注意事項 |
辦理“單位繳存登記注銷”時,單位賬戶余額必須為0,單位賬戶下所有個人賬戶必須為銷戶狀態(tài)。如單位賬戶下尚有非銷戶狀態(tài)的職工賬戶,需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yè)務封存職工賬戶,再辦理“市內轉移”業(yè)務(只可在受托銀行辦理)將職工賬戶轉移到“集中封存戶”后方可辦理“單位繳存登記注銷”。 |
溫馨提示:相關表格可在“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ejobtry.com/)-“下載中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