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 
單位應于每月發(fā)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nèi),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xù)。單位發(fā)生人員變更的,應先完成職工個人賬戶開戶、封存、啟封變更后,再進行匯繳。  | 
辦理流程  | 
單位匯款到公積金專戶→銀行審查后受理→中心制單  | 
所需材料  | 
1、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匯繳登記申請表》(表4); 3、其他根據(jù)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 
辦理地點  | 
歸集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wǎng)點。  | 
注意事項  | 
匯繳入賬的金額必須與匯繳登記金額一致。  | 
溫馨提示:相關表格可在“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ǎng)(/http://ejobtry.com/)-“下載中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