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
被政府認定為困難企業(yè)或單位連續(xù)兩年虧損的,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jīng)公積金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申請低于5%比例繳存,降低繳存比例期滿后,單位應將繳存比例恢復到規(guī)定標準;期滿后仍需降低繳存比例繳存的,單位應再次申請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手續(xù)。 |
辦理流程 |
一、申請《關于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繳存的批復》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或陽東、陽西、陽春管理部)→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二、到受委托銀行網(wǎng)點辦理繳存比例調整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到銀行→銀行檢查資料后受理并提交→公積金中心審批。 |
所需材料 |
一、向管委會申請《關于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繳存的批復》提供以下材料: 1、《陽江市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繳存審批表》(表21); 2、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單位關于降低比例繳存申請書原件; 4、經(jīng)公示后的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原件(需附參會職工簽到表); 5、單位財務報表、工資報表、第三方審計報告或有關部門核定為困難單位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財務報表需最近2年處于虧損狀態(tài),另需在申請書上說明財務虧損情況); 6、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意見(如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可不提供); 7、其他根據(jù)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二、管委會批準后,到受委托銀行網(wǎng)點辦理繳存比例調整業(yè)務提供以下材料: 1、《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調整申請表》(表3); 2、《關于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繳存的批復》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各1份; 3、變更登記電子報盤(個人繳存額調整申請表中,報盤選“是”時提供,可帶U盤到受委托銀行網(wǎng)點下載); 4、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5、其他根據(jù)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
辦理地點 |
1、市公積金中心或陽東、陽西、陽春管理部(提交“申請降低比例繳存的批復”所需的材料); 2、歸集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wǎng)點。(辦理調整比例業(yè)務)。 |
注意事項 |
1、需取得《關于住房公積金降低比例繳存的批復》后再提供材料到銀行辦理繳存比例調整業(yè)務。 2、辦理繳存比例調整業(yè)務時,應同時辦理“單位繳存登記信息變更”業(yè)務變更單位繳存信息的繳存比例。 |
溫馨提示:相關表格可在“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ǎng)(/http://ejobtry.com/)-“下載中心”下載。